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金铭业塑胶制品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金铭业塑胶制品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金铭业塑胶制品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
下:
项目名称: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金铭业塑胶制品厂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金铭业塑胶制品厂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1日一2020年4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问题,请向我公司反映。
联系人:徐学敏
联系电话:13352671218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金铭业塑胶制品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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